2015年4月26日 星期日

好看

            名字的存在,意義是甚麼﹖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記得一次和朋友在寒舍中對著電腦百無聊賴,想找些音樂聽聽,一時又想不到有甚麼好聽。一怒之下,便在搜尋器輸入了「好聽」兩大字。結果,竟然真的有一首名為「好聽」的流行曲,笑得我們喘不過氣來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過百萬字的長篇小說﹑歷時兩小時的大電影,都是以數隻字總括一切﹑或是作個簡介。為作品取一個好名字,固然能夠先聲奪人,甚至錦上添花。但恐怕更多時侯,往往都是詞不達意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也有些商品取名字時,會有增加其吸引力的考慮。最經典的例子,莫過於太興茶餐廳的餐蛋麵,要命名為「頂級午餐肉滑蛋公仔麵」。關於是否貨不對版的問題,這便見仁見智了,有說「我不能論斷你的對錯,只是你的品味差了一點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最近又聽說,原來世界本來是無甚麼所謂的「規律」,所有的「定律」﹑「次序」,也是為了人類方便研究而設定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那我又會想,為甚麼人要取名字,還要在出生時﹑甚至出生前取呢﹖沒有知曉這個人未來的成就,名字不能概括他的任何歷史;也沒有人知道他的性格,所以連誇張的空間也沒有;更沒有任何對這個人的認知,強行歸納也是不可能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為人改命字的另一特色,就是以形客詞命名。或許這就是所謂的「強姦民意」。寫一首流行曲,把它名為「好聽」﹑把一碗偷工減料得可憐的餐蛋麵,說成是「頂級」,生一個孩子,就稱之為「俊」﹑「智」﹑「美」…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所以,在民主社會中,任何人物的名稱都應該把命名的權利,歸還予大眾,因為我們應該小數服從多數,由公民定義人物的本質,這才是最公平﹑最公開﹑最公義…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而我認為最會「改名字」的人,莫過於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了。其筆名已經相當吸引,加上作品如「豐乳肥臀」﹑「蛙」﹑「生死疲勞」等等,光是聽書名已叫人想看。還有他為女兒改的名字,管笑笑,單聽大名都能嗅到一陣書卷味……這麼會「命名」,難怪那麼多人說他是共狗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不過坦白說,讓我作主也倒是不錯,人生有多少機會能影響別人的命運﹖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聽說古時侯只有德高望重的人,才佩得上『子』字,而且越厲害越多『子』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難怪今天這麼流行名字中有個『子』字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一不做﹑二不休。我會把姓氏也改成『子』,然後兒子叫『子子子子子』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不,應該是『孖孖孖孖孖』。」我「孖孖」聲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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