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開始學習翻譯,閱讀時也無可避免地,養成了一種習慣,就是除了欣賞作品之外,也會稍為留意一下作者的寫作技巧。由此學得的技巧沒有多少,最大的得著,反而是發現所謂的寫作技巧和實力,原來並非那麼重要。
以往寫作時,常以為自己寫得不好,都是因為藻詞欠缺華麗氣息、或是修辭不夠豐等技巧上的問題。但後來自己閱讀時,從欣嘗者的角度看,反而會覺得,即使懂得許多英文生宇、或是通曉許多四字成語,也不代表能寫出一篇好作品。
當然,最近我體會到的,不是甚麼寫好文章的方法,而是一種品嘗任何形式的創作的態度。
早兩個星期開始沉迷聽上面那個版本的《蠍火》。當年我是聽下面的這個版本,原因是後者比較「精彩」,它濃縮了曲的所謂精華部分,即拍子最快、彈奏難度最高的幾段。
細聽前者4:16到4:57 Allegro的部分,這段沒有甚麼伴奏,都是主旋律獨領風騷。節奏遠不及最後四分鐘的激昂,但情感反而比較豐富,因為它更能呈現出「蠍火」其通俗而不失雅調的特色。
所有作品都有它的靈魂,即是創造者起初最原汁原味的靈感。它們都只會是一個形式上很簡單的概念。例如,一句對白、一個動作、幾個音符⋯⋯要為主旋律配上極其複習的伴奏,固然需要相當的樂理底子;要將一場男歡女愛,描繪成一部可歌可泣的小說,固然需要一定的文學素養。但感人的,是那只由幾個音符構成的旋律,還是橫跨六個八度的伴奏?
「所有的事物都有生命,問題是冋何喚起它的靈性。」
──馬奎斯
「我頭腦中裝著龐大的世界。可是如何既解放我又解放它,而不使它撕裂呢?我寧可讓它撕裂,也不願將它抑止或埋葬在心底。我是為此而存在的,這點我十分清楚。」
──卡夫卡
話是說得有點狂妄自大。但,假如暗忖「你真係覺得你講嘅嘢係啱哂㗎喎!」是廢話,那麼我們不都是應該認為自己是最有品味的人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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