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7月31日 星期日

記事

偶然打開那部封塵已久、中毒已深的電腦,又看了一遍舊相片。我怪自己以前拍照不夠多,許多往事都未有好好紀錄;又怪自己為何沒有相機,合照常常要人家代拍,最後又拿不回照片。

我認為拍照是最好的記事形式。拍照除了能真實地紀錄畫面,更有一項常被忽略的優點──讓紀錄行為與被紀錄的事情同步發生。

我之所以留意到這項優點,是因為我慣用的記事方式,都只能在事後才進行。我喜歡寫日記和打網誌。不知為何,我本身對文字和語言的興趣不算很大,更談不上有天分和觸覺,但我卻主動地和文字,扯上千絲萬縷的關係,例如選擇自己的興趣為閱讀,又跑去讀翻譯,還有我今天最想說的,是故意使用文字,作為我記事的形式。

曾經培養過很好的生活習慣,那就是天天寫日記。曾經有一段日子,我天天都寫日記,而且每天都至少寫滿一頁。這段時間,横跨了我整個中四。那年,初上高中,我知道這是我青春的全盛時期。的確,那時候我生活的態度也非常積極和正面,所以幾乎每天也是過得快樂的。(事實上,這段日子是從2012813日開始,是我認為至今我人生最快樂那天)每天睡前,我都抱著必須詳細紀錄我的青春的心態,我甚至會認真思考,有沒有把甚麼事情忘記寫下。

(後來是怎樣停止天天寫日記的呢?中五學期初,我參選中學的學生會選舉,落敗了。從未有一件事令我如此上心,當時很失落。落選後幾天,我本來還依舊寫了幾天日記,但有一晚,我就是提不起勁。突然發現,勞碌一天後,躺在床上,不睡覺還要寫字,原來需要莫大的意志。及後半年,我都半籍口半老實地跟自己說,這是我的低潮,是我不光彩的歷史,所以不應寫日記。自此以後,我便轉為只有特別日子才寫日記。)

姑勿論會否記錯事實,即使一切正確,我都只能擇錄記憶中的事情。未能及時記事,只會令記事失去意義,因為我沒法在往後,從翻看紀錄,觀察過去忽略的細節,而只能再讀一遍那些印象最深、不看紀錄也記得的部分。在這個意義上,我當然知道拍照和拍片是最好的;但對寫日記的人來說,這說明了明天才寫昨天的日記並不恰當。


本來寫這個題目,是要警醒自己不要再利用網誌的bug,來推遲我更新的時間,但寫完之後,我完全感覺不到,這個舉動起了任何作用。果然,一旦形成習慣,就只有等待大事發生,才有望出現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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