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要讀一門英語演講課,今個星期做了第一項破冰式的評估,就是要作一段90秒的自我介紹。課後,老師要我們寫一小段的自我評估。不寫還好,寫了反而令我開始反思。
講稿早已準備好,且背得滾瓜爛熟。自說自話90秒,不會有甚麼變數,原本一切都可以在計劃之中,沒有甚麼需要反思的。只是在開講(好攞命的大陸語言)之前,老師問了個令人不禁沉思的問題。
她跟我們說,要自我介紹,首先就要了解自己,所以不妨試試,回家後想一下自己會怎樣說這三句話:
I am _______
I like _______
I believe ________
當時,我心裡暗忖,都要出來講了,現在才說有甚麼意思?然後,我又忽發奇想,知道大家都是把稿寫好、背好;假如我立即改稿,將這3句說話,換成我的開場白,這應該頗吸引和特別的。
我在筆記簿上,坦白地回答過自己一次:
I am a catcher in the rye.
I like fragments of treacherous scenarios.
I believe life is all about finding something to
devote to, and then devoting to it.
以下就是我最後出場的開場白:
I am a catcher in the rye;
I like politics and challenging myself;
I believe life is all about finding something to
devote to, and then devoting to it.
三句話,只改一句,有兩句是實話,但演講時我卻彷彿覺得三句也是謊話,有種沒有忠於自己的誠實。我好奇,三句說話之間,沒有邏輯關係,即使次序轉換,理論上也不影響理解,為何只有一句不同,會令三句都恍如失去意義?
後來,我想到了原因。我不自覺地想坦白。打從起稿,就沒打算過在演講中說實話,一切都只考慮舞台效果。但臨時改稿,我忽然真心,居然寫了三句坦白話。 所以真正違和的,反而是那兩句真話。
別人為自己說謊而不自在;我為自己講真話而不自在。我很清楚這一點值得我去反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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