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24日 星期二

離開過的痕跡

(15 January 2017 / week 95)
(最近網誌的日期顯示常出錯,我是逢星期日晚上更新的)

在停留過的地方,如有值得紀念的回憶,或是值得留戀的事物,便會嘗試留下一點痕跡,如塗雅和拍照。不管是甚麼形式,痕跡的主要功能,就是為記憶印下標記,像符號一樣,憑痕跡一言以蔽之。

記憶中的痕跡,不一定都是自己刻下的,其中一種就是離開過的痕跡。都市人都有自己所札根的社區,但每年總有一段時間,會離開熟識的範圍而暫居異地,時間可短至三五七天,或長至一年半載。離開期間,社區出現變化,如店鋪結業、修橋補路等,只能待回來以後,才可親自見證轉變。

美國文學家Washington Irving著有一部短篇故事《Rip Van Winkle》,小時候看過中文簡化版,最近拿了源文原著來看。故事大概講述,有位人兄名叫Rip Van Winkle,有天上山打獵時迷路了,還聽到遠方有人叫他名字。呼喚他的是位素未謀面的老人,他帶Rip Van Winkle到一個隱蔽的廣場,跟一群穿古老服飾的人玩Nine Pins。他們給他倒酒,他喝了就馬上睡著了。醒來,回到村落,發現整個地方都不同了。相熟村民全部換成陌生臉孔;穿的衣服款式都不同了;常去的酒吧轉手了;家園從殖民地獨立成國家。後來發現,原來他在山上足足睡了二十年,只有兩個兒女和村中長老才認得他。

沒想到離開香港數月回來,感覺也誇張到像處於Rip Van Winkle的境況。在黃埔住了十多年,這幾個月是變化最大的時間,我偏偏卻在此時離開了。回來後,等了八年的地鐵站已開通,幾間光顧多年的餐廳結業了。

無論變化是在我離開後一天發生,還是回來前一天才發生,最後我都是回來後才目睹變化。上述提及的幾個變遷,對我來說也是同時發生。這種特殊的時間認知觀念,就是離開過的痕跡。


話說,我們也好久沒見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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